实名验证告知书

尊敬的用户:

您注册的手机号为1390123XXXX,实名验证前请确认该手机号为您本人在用且已在电信部门实名登记过。确认无误后,请准备好您本人的身份证原件(须在有效期限内),因验证过程中将采集您的免冠头像,请先行去除帽子等遮挡物品,然后,阅读以下告知事项:

一、实名验证将采集你的身份证和您的免冠头像信息;

二、办理交易申报时,如您选择个人自行申报,该手机号将作为联系方式,且采集的身份证信息将作为业务所需的身份证明信息;

三、身份证信息在采集后不可更改。




交易申报中卖方告知书

二手车交易卖方:

为确保二手车交易买卖双方合法权益,确认交易车辆出售行为为卖方真实意愿,依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要求,在办理交易及转移登记前,应当先行交易申报,请阅读以下告知事项:

一、作为卖方,即车辆所有人,拥有本次交易车辆的完全所有权(处置权);

二、应当提供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保证合法有效,且与车辆登记部门记载的相符;

三、您已就您使用该车辆期间产生或您应当知晓的车辆瑕疵向买方作了如实明确的告知;

四、车辆所有权为个人(个人车主)的,您即为车辆所有人,申报中采集您的免冠头像、您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行驶证将视同您确认了出售该车辆的真实意愿;

五、车辆所有权为单位(单位车主)的,您即为该单位的授权经办人,且您拥有有效的居民身份证。申报中采集的所有人身份证明(单位证件)、您的免冠头像、居民身份证和该机动车行驶证将视同您依据该单位合法授权,代表其确认了出售该车辆的真实意愿;

六、车辆所有权为个人(个人车主)的,且您的身份证件为居民身份证,可以选择自行注册自行申报的交易申报方式,请先完成用户注册并实名验证;

本次采集90天内有效,已知晓上述告知,请予以确认。




交易申报中买方告知书

二手车交易买方:

为确保二手车交易买卖双方合法权益,确认交易车辆买入行为为买方真实意愿,依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要求,,在办理交易及转移登记前,应当先行交易申报,请阅读以下告知事项:

一、作为买方,即交易完成后的车辆所有人,本次交易的车辆将登记在您的名下;

二、应当向车辆登记部门提供作为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保证合法有效;

三、您作为买方,已确认交易时该车辆卖方已向您告知了卖方在使用该车辆期间产生或卖方应当知晓的该车辆瑕疵;

四、买方为个人的,您即为交易后的车辆所有人,申报中采集您的免冠头像、您的身份证明和该机动车行驶证将视同您确认了买入该车辆的真实意愿;

五、买方为单位的,您即为该单位的授权经办人,且您拥有有效的居民身份证。申报中采集的单位证件、您的免冠头像、居民身份证和该机动车行驶证将视同您依据该单位合法授权,代表其确认了买入该车辆的真实意愿;

六、买方为个人的,且您的身份证件为居民身份证,可以选择自行注册自行申报的交易申报方式,请先完成用户注册并实名验证;

本次采集45天内有效,已知晓上述告知,请予以确认。